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利用学校实验室的先进设备和技术,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增强实验室社会服务职能,鼓励各实验室在保证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对学生开放服务。为规范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和提高应用能力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各实验室都要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实验资源的效益。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实训和各类课外科技活动、兴趣小组、技能竞赛小组等。

(一)、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内容应包括:综合性、设计性和应用性实验;各类学生实验技能竞赛;学生课外小组的小发明、小制作、小项目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提倡学生结合工厂企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自拟实验课题。

(二)、实验室开放时间:一般为8:30-18:00。特殊情况(如:设计性、研究性、创新性、开发性的实验课)可延迟到22:00。为便于各系学生了解其他系实验室的情况,学校各实验室应每两周安排24个课时对外系开放。

(三)、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现场负责实验室的安全与管理。学生有组织利用开放实验室。

(四)、每学期开学初和暑假前,各实验室应将本学期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计划上网公布。学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该实验室主任提交使用申请;学生跨系使用开放实验室的,须经该实验室的主管部门审批。各系将使用计划统计后报实验管理中心审批,并组织监督检查。

(五)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实验室开放工作。在实验、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同时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工作。

(六)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七)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需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八)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实验体会或作品等实验结果。实验室应及时总结和开展交流工作,如组织“开放实验室交流答辩会”等活动,促进学生实验小组之间的沟通,分享实验成果和心得体会,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报告能力。实验室须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九)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开放实验项目,大学生技能竞赛项目获得相关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包括学生和指导教师),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给予学生相应的科技创新或辅修课奖励学分;承认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开放实验项目教师的工作量。

(十)各实验室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等现代化手段,认真做好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十一)各实验室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验室开放实施细则。

本办法由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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