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责任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明确实验室安全防范的重要意义,防患未然,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实验室优良的安全环境,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原则]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党政同责、综合治理、全面覆盖、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条[责任人]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实验室安全防范责任制,各实验室主任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本系相关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负全面责任,实验中心主任对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队伍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划分责任,层层落实。落实实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
各级安全工作人员名单应在相应范围内张贴周知,各级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对本实验室的安全负有培训、提醒、检查、建议、督促的责任。
第四条[危险点管理]实验室各级安全工作人员应针对本单位所涉及到的如下各方面内容加强管理:
1.实验室的水、 电等的安全使用。
2.放射源、射线装Y和电磁辐射装置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3.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锅炉、厂内机动车等)的维护、检测、使用状况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持有情况。
4. 危险化学品(易对人、生物、设备、环境造成伤害和侵害的液体、固体、和气体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其中对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要按专门规定加强管理。
5. 实验生物(动物、植物、微生物)的采购、培养、使用、处置等。
6.其它可能涉及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的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等。
组织本单位辨认识别日常教学科研(实验)活动中的危险源,量化评估并控制其风险,使其处于安全可控范围。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
第五条[实验室建设]对实验室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维修等工程建设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主管部门相关安全管理规范。在项目的立项、实施以及验出收时要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价、环保评价、职业卫生评价。不符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标准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规章制度] 结合本实验室的特点,组织制定或修订完善相关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细则应包含实验室安全管理架构体系、人员与职责、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各类物品的采购和使用工作程序、安全教育和培训、实验室准入制度、安全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安全检查的安排和落实、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等。
第七条[安全手册]对在教学科研活动中涉及到化学品、生物、辐射、电气、机械等危险因素的实验室,要制定(实验室安全手册》。手册应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实验室管理制度、仪器设各操作规程、化学品安全使用、用电安全、废弃物处置程序、应急预案、紧急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
第八条[安全检查]建立和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制度,提高和改进安全检查绩效。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本人的岗位职责,逐项落实安全防范规定要求,经常查找并排除潜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并制止不安全活动或行为;对任何潜在隐患和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事项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应当采取临时措施并向上级报告;每月底及时填写并上报《实验室安全自检表》。
第九条[教育培训和实验室准入]各实验室需对在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师生员工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实验室推行安全准入制度,对于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只有参加了安全培训并通过安全知识考试,持有合格证书,签订了实验室安全承诺书以后,才可以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
法规要求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参加国家权威机构组织的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
第十条 [应急预案及标识]组织编制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对高危实验活动,必须事先制定可靠的防护措施并保障落实。在安全风险较高的场所要求张贴醒目规范的危险标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应变能力,积极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实战演练,熟知《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实验室发生突发、意外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作出有效处置;实验室一旦发生各类事故,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一条[安全投入]保障对实验室安全条件建设的投入。在人、财、物和制度、程序、文化等软硬件建设方面要有必要的投入,积极提高实验室安全保障水平。
第十二条 [事故处理]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及时上报,妥善处置,追究责任,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三条 [奖惩]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并积极宣传好的典型,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努力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对工作出色的小组或个人予以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
对于无视国家、学校和学院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责任交接]实验室领导变更或分工调整时,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后任负责人应积极主动承担责任,保证安全管理不断线。
备注: 责任书一式两份,实验室责任人、实验教学中心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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